
王茅传承
提起茅台,总会有人想起茅台酒1915年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“智掷酒瓶振国威”的典故。 其实,那时参赛的酒并不是如今的“茅台酒”,而是“王茅”和“华茅”两家烧坊酿的酒,如今的茅台酒厂是1951、1952年仁怀县政府通过没收、接管和购买的方式将荣太和(王茅)、成义(华茅)和恒兴(赖茅)三家茅台镇上规模**的私营烧坊国有化而来。
品牌,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的,往往是几代人的不懈努力,“王茅”同样如此。
建国前的“王茅”发展史
1879年
公元1879年,仁怀县城三观楼,王荣与好友孙全太、天和号老板合股,三家各取一字,创办了荣太和烧坊。
1915年
1918年
获奖归来,王茅烧坊及华茅烧坊对金奖所属争议不下,县商会难于裁决,呈文到省,乃于1918年(民国七年),由贵州省公署下文,奖状、奖牌由仁怀县商会保存,两家烧坊所产的茅台酒均可在商标上标明“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”字样。至此,这场被称为中国酒业发展史上**桩知识产权官司,历经数年终以“和为贵”的方式了结。
公元1918年,贵州省公署裁决,“王茅”与“华茅”共享“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”荣誉。
1935年
1936年
1945年
建国后的“王茅”发展史
1949年
1951年
1952年
1997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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